中心各單位:
為進一步推動首都學雷鋒活動常態化,首都文明委將在全市組織開展第四批首都學雷鋒志愿服務站(崗)、示范站(崗)申報命名活動,在2020年“3.5學雷鋒紀念日”之際,由首都文明委對第四批首都學雷鋒志愿服務站(崗)、示范站(崗)進行命名及授牌,并向社會發布。
根據首都文明委的通知精神,現將中心有關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命名名稱及數量
首都學雷鋒志愿服務站1000個、首都學雷鋒志愿服務崗1000個,首都學雷鋒志愿服務示范站100個、首都學雷鋒志愿服務示范崗100個。
二、申報條件
(一)首都學雷鋒志愿服務站
1.有相對固定的場所和必要的辦公設備。
2.服務運行團隊有負責人和專(兼)職管理人員。
3.有相對穩定的志愿者隊伍。
4.能夠通過“志愿北京”網站()開展志愿團體注冊、志愿者注冊招募,志愿者服務計時、志愿項目組織、檔案整理、志愿者星級評定推薦等工作。
5.有“志愿北京”平臺發布且持續開展的服務項目。
6.有日常管理制度。
(二)首都學雷鋒志愿服務崗
1.有崗位運行負責人。
2.有相對穩定的參與服務的注冊志愿者。
3.有長期的志愿服務對象。
4.有較為固定的志愿服務內容。
5.有志愿服務崗位管理制度。
(三)首都學雷鋒志愿服務示范站、示范崗
首都學雷鋒志愿服務示范站、示范崗除具備學雷鋒志愿服務站(崗)的條件以外,應當在以下方面發揮示范引領作用:
1.有品牌效應,知曉率高、吸引力強、輻射面廣。
2.有良好效果,服務對象滿意度高,評價良好。
3.有成果經驗,推廣與應用價值高。
三、申報程序
1.各志愿服務站(崗)須根據自身實際,依照申報條件,準確定位,只能申報服務站、服務崗或示范站、示范崗中的一項,不得重復申報。
2.各志愿服務站(崗)須認真填寫相應的《首都學雷鋒志愿服務站(崗)申報表》、《首都學雷鋒志愿服務站(崗)申報匯總表》或《首都學雷鋒志愿服務示范站(崗)申報表》、《首都學雷鋒志愿服務示范站(崗)申報匯總表》。
3.第一、二、三批首都學雷鋒志愿服務站(崗)、示范崗,符合相應條件可申報升級。
(1)志愿服務站可申報志愿服務示范站;
(2)志愿服務崗可申報志愿服務站或志愿服務示范崗;
(3)志愿服務示范崗可申報志愿服務示范站。
四、報送要求
請各單位按照通知要求,參考《第一、二、三批首都學雷鋒志愿服務站(崗)、示范站(崗)名單》(附件一),對應標準擇優申報(無硬性申報指標要求)。2019年12月20日18:00前將申報表、匯總表電子版報送至中心宣傳處內網郵箱。(表格見附件2-9,請注明“新申報”或“升級申報”。)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視。首都學雷鋒志愿服務站(崗)、示范站(崗)的申報命名活動,是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的重要舉措,作為推進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建設的有效途徑,推動公園系統學雷鋒志愿服務機制化建設的重要舉措,也是積極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生動實踐,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加強統籌協調,切實抓好組織落實。
2.要堅持標準。組織申報命名首都學雷鋒志愿服務站(崗)、示范站(崗)活動,是推進中心系統志愿服務事業發展的重要基礎工程,各單位在組織申報過程中,要嚴格按照申報條件進行測評和申報。
3.加強宣傳。要廣泛宣傳首都學雷鋒志愿服務站(崗)、示范站(崗)申報命名活動,積極宣傳推廣“公園學雷鋒”優秀志愿服務活動的亮點和經驗,使學雷鋒志愿服務“人人可為、處處可為、時時可為”成為新的社會風尚。
附件一:北京市公園管理中心第一、二、三批首都學雷鋒志愿服務站(崗)、示范站(崗)名單
附件二:
1. 首都學雷鋒志愿服務站申報表
2. 首都學雷鋒志愿服務崗申報表
3. 首都學雷鋒志愿服務示范站申報表
4. 首都學雷鋒志愿服務示范崗申報表
附件三:
1. 首都學雷鋒志愿服務站申報匯總表
2. 首都學雷鋒志愿服務崗申報匯總表
3. 首都學雷鋒志愿服務示范站申報匯總表
4. 首都學雷鋒志愿服務示范崗申報匯總表
(聯系人:王萌萌,聯系電話:68354182)
北京市公園管理中心
精神文明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9年11月29日